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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7sCxBnL-8LFyimF6AKfZtg | 作者:德阳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3-25 | 506 次浏览 | 分享到:

医保面对面政策明白卡|第一期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2023-03-25 16:41发表于四川

第一期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参保人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在正常待遇享受期于定点医药机构就医的,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刷卡即时结算。其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职工医保住院待遇

职工医保起付标准

参保人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标准逐次降低100元,但最低不低于200元。

职工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报销35万元。

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居民医保起付标准

参保人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标准逐次降低100元,但最低不低于100元。

居民医保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自然年度内,成年人第一档最高报销15万元,成年人第二档(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档)最高报销20万元。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方法

报销金额=(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范围的费用-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1.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的费用=住院总费用-自费费用-乙类费用×乙类费用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职工医保为15%,居民医保为20%);

2.住院总费用指当次住院实际发生的药品、检查、检验、治疗、床位、医用耗材、手术、麻醉、护理等费用;

3.自费费用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外的药品费用,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卫生材料和服务设施费用,超出药品、诊疗项目、卫生材料和服务设施最高支付限价的费用;

4.乙类费用包括乙类药品、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医用耗材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