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召开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日期:2022-02-08
1月18日上午,秦皇岛市政府召开医疗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向媒体介绍该市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政策调整情况,相关负责同志就记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为推进该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由该市医保局起草制定的《秦皇岛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秦皇岛市市本级职工大病保险实施细则》《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四个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四个实施细则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以下方面:一是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调整降低了参保职工单位缴费费率,减轻了参保企业、单位负担;二是取消了统筹区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户籍限制,为该市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三是提高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限额和门诊待遇、提高了市本级职工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2022年1月1日起,职工基本+职工大病合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65万元;四是规范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困难人群待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降低了起付标准,提高了支付比例,并取消了最高支付限额。
本次医保政策调整坚持以维护参保人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坚持统筹兼顾,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确保基金可承受的前提下,努力提高有限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人的现实需求,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水平。
下一步,在省医保局、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秦皇岛市医保局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参保人员利益出发,以实际行动落实好惠民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