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召开2022年全市医疗保障暨医保经办工作动员大会
汕头医保2022-03-04 23:50
3月4日下午,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召开2022年全市医疗保障暨医保经办工作动员大会,总结全市2021年医疗保障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部署2022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市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2021年以来,市医保局坚持以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构建完善多层次医保体系、稳步提高保障水平为目标,促进医药服务安全可及,信息化系统平稳上线,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
一是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推行医保特色实践活动;
二是构建多层次医保体系,提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汕头惠民保”、医疗救助保障力度,织密织牢“保障网”;
三是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上解资金保障疫苗接种,降低核酸检测费用,打好医保“组合拳”;
四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开展多次专项整治行动,守护好群众的“治病钱”;
五是深化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改革,“降价不降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六是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有效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有力支持我市医疗事业发展;
七是增强信息化、标准化、法制化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畅通“最后一米”;
八是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积极筹建医保经办机构。加强干部培训,着力提升队伍医保服务水平;逐步理顺经办体制,实现了行政、经办双垂直管理体制。
凝心聚力奋进新征程
会议同时指出,汕头市医保局成立三年来,不断攻坚克难、奋勇拼搏,来自不同单位不同部门的同志们凝聚成一个整体,打造成一个团结、协作、互助、友爱的集体,离不开兄弟单位的帮助和支持,也离不开干部职工的辛勤付出。3月2日,汕头市医保中心筹备完成、揭牌成立,全市医保部门将继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奋力开创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新局面。
廉洁自律树立新形象
会议强调,全市医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必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道理,守住拒腐防变防线,练就过硬本领;全市医保部门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扎紧制度笼子,做好风险防控,营造清正环境,树立医疗保障新形象。
2022年
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加强党的全面建设,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二要持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预拨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专项费用;推进疫苗及接种经费保障工作。
三要强化基金预决算管理,推进基金平稳运行。规范医保基金预决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和决算分析。
四要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修订完善我市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加快实现参保人本、异地就医生育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五要持续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做好大病保险新一轮招标工作;指导、协助“汕头惠民保”稳定运行;分类分档落实困难人员救助待遇,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六要配合推进省级统筹,完善待遇政策。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落实国家谈判药品和“两病”用药保障政策。
七要推进医药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三个采购平台的优势,保障医疗机构用药;推进国家、省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成果落地。
八要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做好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工作。
九要加强医药服务管理,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完善六岁(含)以下儿童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实“双通道”管理机制。
十要加强信息化、标准化、法治化。完善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功能模块,启动修订《汕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规范完善我市职工医疗保障制度。
十一要规范经办服务管理,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规范统一经办服务标准,打造标准化窗口、制订标准化经办流程。加快承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确保各项工作平稳移交;经办人员要心系群众,换位思考,提供优质的经办服务。
十二要全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伟鹏同志与各区(县)分局、各科室、市医保中心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会议要求,全市医保部门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医保管理服务的规范性、科学性,在“病有所医”、解决“看病贵”问题上持续用力,加快完善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推构建“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格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