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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yAZEx0Yc3En2ZY_aTUuiQ | 作者:第十师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4-18 | 429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十师医疗保障局违规典型案例曝光(7例)

十师北屯市医保局2023-04-18 19:13发表于新疆

为进一步做好十师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防范化解医保领域重大风险,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飞行检查组和第十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对统筹区内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随机检查,现将7起违规情况通报如下:

一、新疆万佳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北屯市六十店违规情况

在检查中发现新疆万佳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北屯市六十店部分药品实际数与系统库存数不符的违规行为。根据《第十师北屯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三十九条规定,对新疆万佳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北屯市六十店进行暂停1个月医保结算的处理,并限期整改。

二、北屯正峰医药有限公司北屯市第七大药房违规情况

在检查中发现北屯正峰医药有限公司北屯市第七大药房部分药品实际数与系统库存数不符的违规行为。根据《第十师北屯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北屯正峰医药有限公司北屯市第七大药房进行暂停1个月医保结算的处理,并限期整改。

三、北屯正峰医药有限公司第三十九大药房违规情况

在检查中发现北屯正峰医药有限公司第三十九大药房存在库存账实不符、“留压”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违规行为。根据《第十师北屯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北屯正峰医药有限公司第三十九大药房进行暂停2个月医保结算的处理,并限期整改。

四、北屯韩振大药房违规情况

在检查中发现北屯韩振大药房存在药品、非药品混合摆放;集中出库;串换药品;滞留社保卡;未打印销售清单小票等违规行为。根据《第十师北屯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三十三条、三十七条、三十九条规定,对北屯韩振大药房进行暂停2个月医保结算的处理,并限期整改。

五、北屯陈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中心药店违规情况

在检查中发现北屯陈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中心药店存在进销存不符;过期药品未下架;药店冷藏柜温湿度不达标等违规行为。根据《第十师北屯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规定,对北屯陈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中心药店进行暂停1个月医保结算的处理,并限期整改。

六、北屯市百草堂大药房违规情况

在检查中发现北屯市百草堂大药房提供刷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购药服务时,多记多收药品费用,造成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损失768元。根据《第十师北屯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三十八条规定,对进行约谈处理,限期整改,并对多刷、多记的768元药品费用予以拒付。

七、北屯陈济堂第七大药房违规情况

在检查中发现北屯陈济堂第七大药房存在阴凉房湿度不达标的问题,要求北屯陈济堂第七大药房限期整改。

第十师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