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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Ik3C4byVkH9fpbE_AOPmA | 作者:贵港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5-12 | 426 次浏览 | 分享到:

贵港市医疗保障局举行贵港市医疗保障评审专家受聘仪式

贵港市医疗保障局2023-05-12 17:50发表于广西

为提高全市医疗保障评审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促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建立完善医疗保障评审专家库,并于5月9日举行了贵港市医疗保障评审专家受聘仪式,正式聘任医保管理、医疗医药、医药价格管理等领域共计284位专家。

(图为贵港市医疗保障评审专家受聘仪式现场)

受聘仪式活动中,贵港市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为6位专家代表发放了聘书,陆丽芳、谢宝周、梁桂荣等3位专家作了代表发言,共同学习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光文作讲话。

黄光文指出,专家在评审工作中恪尽职守、履职尽责,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制度规范和流程标准,为评审工作提供了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在监督医保权力运行、参与医保制度决策、提升医保工作效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位专家要不断增强医疗保障政策的业务能力,继续发挥自身专业所长,为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献言献策,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撑。

黄光文强调,医疗保障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提出科学合理、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意见建议。一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制度规范、行业自律公约、公民道德规范,认真听取各方的合理要求,在评审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立场,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利益。二要坚持党性原则,坚守专业标准,廉洁履行职责。对参与评审的项目,坚持从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统一规定的本专业标准角度进行评判,及时提供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三要严格保守秘密,严禁泄漏、擅自使用知悉的项目信息和商业信息,不得透露评审有关的情况。四要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评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从专业的视角,审视和评估医保工作的科学化、精准度。

(图为医疗保障评审专家代表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