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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MZqHzsdGD6NmtIGgubTiw | 作者:第十师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5-31 | 370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十师北屯市医疗保障基金信用评价“红名单”公示

十师北屯市医保局2023-06-01 13:31发表于新疆

为加强和规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单位的信用管理加快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兵团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兵医保发〔2022〕14号)的要求,2023年4月起师市医保局在开展北屯市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同时,组织师域内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单位积极参加信用评价工作。

目前,师市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建立了“三级”名单管理制度,即“红灰黑”三个名单。信用信息的采集由信用主体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行业协会、相关部门、社会公众提供等途径。

师市医疗保障中心结合协议履行、基金监管、日常工作配合等情况对申报信用主体单位进行了信用评价。师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相关法规,事实依据对评价结果进行了认定,其中4家单位纳入“红名单”,现予以公示:

第十师北屯医院

第十师北屯市第二人民医院

国药控股新疆阿勒泰医药有限公司北屯市关爱大药房

新疆北屯雪嵘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师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