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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dezhou.gov.cn/n49125799/n49126025/c58852597/content.html | 作者:德州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11-04 | 120 次浏览 | 分享到:

转发《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德医保发〔2020〕90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发展部、社会保障就业促进发展部),市医保中心,市直医疗机构: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0﹞67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根据文件精神确定了相关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并予以公布,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附件:

1.鲁医保发〔2020〕67号-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pdf

2.第三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xls

德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