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死亡人员个人账户的公告
乌海市医疗保障局2023-06-19 18:06发表于内蒙古
为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医保个人账户管理,乌海市医疗保障局将对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开展集中清退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自通告之日起,已死亡且医保个人帐户未做清退的,请法定继承人于6月30日前到死亡人员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个人帐户清退手续。所需材料:参保人员死亡证明、参保人员社保卡(二代社保卡银行功能未激活的可携带死亡人员其他银行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如无法提供死亡人员社保卡,需提供法定继承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银行卡。
逾期未办理的,死亡人员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医保经办部门将转至其未注销的医保卡金融账户,请法定继承人及时到医保卡所属银行办理相关业务。
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乌海市医保服务中心:0473-3158098、0473-3158099
海勃湾区医保服务中心:0473-3890156、0473-3890159
乌达区医保服务中心:0473-3666039
海南区医保服务中心:0473-4025114
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