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自发性气胸按病种结算病种国家编码的通知
泉医保〔2022〕141号
各县(市、区)医保分局,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保障我市新增按病种结算病种收费与结算业务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发按病种结算病种国家编码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医保〔2022〕124号)规定,对我市“自发性气胸”按病种结算病种国家编码调整如下:
将“自发性气胸+胸腔闭式引流术(国家结算编码BJ93002)”调整为“自发性气胸+胸腔闭式引流术(国家结算编码BJ93102)”,具体详见附件。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20日起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和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的更新维护工作,确保政策顺利实施。
附件:泉州市医疗机构自发性气胸按病种结算病种国家编码调整表
国家编码 | 病种编码 | 病种名称 (主诊断) | 主操作 | 除外内容 | 说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BJ93002 | BJ93102 | BZQZ00155 | 自发性气胸 | 胸腔闭式引流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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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