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吴忠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付费工作推进会
吴忠市医疗保障局吴忠市医疗保障系统2021-08-25 15:54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付费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打造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吴忠样板”,2021年8月20日下午,吴忠市医疗保障局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付费工作推进会,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医保局对我市(CHS-DRG)付费改革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并签订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付费协议。市医保局(CHS-DRG)工作专班全体人员、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及医保中心相关人员、各试点医疗机构院长、武汉金豆医疗数据科技有限公司DRG项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推进会上,武汉金豆医疗数据科技有限公司CHS-DRG项目部经理张明爽对各试点医疗机构2021年1—7月份数据情况进行了通报,同时对各试点医疗机构在数据上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DRG专班的政策文案组组长张建宝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付费协议进行了解读,并现场征求各试点医疗机构意见建议,大家一致表示同意并履行了协议签订手续。
会上,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海涛讲话,首先传达了自治区医保局对我市(CHS-DRG)付费改革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并就下一步付费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从2021年7月1日起,各试点医疗机构全面执行总额预算下的CHS-DRG结算,按病种收付费工作停止运行。二是各试点医疗机构要以全面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为契机,结合2021年1—7月份医保数据分析结果,加强对信息系统改造、病案规范填写、临床质量控制等关键环节的技术支撑,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三是由DRG专班的项目实施组负责,积极与医保结算系统服务商方达公司对接,尽快完成月度及年度结算的系统改造工作。四是各试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病案首页的上传工作,按照《吴忠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付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吴忠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付费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规定,按时上传医保结算数据,要配齐配强信息、病案等相关科室人员,做到病案质量规范化和精准化;五是做好市域范围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调研摸底等工作,为下一步市域范围内所有二级医疗机构推行DRG付费方式奠定基础,力争自2022年1月1日起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DRG付费方式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