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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apmMTloCAdTu5WivpztFw | 作者:泉州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6-01 | 321 次浏览 | 分享到:

市医保局召开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

泉州医疗保障2020-06-01 21:1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我市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收付费改革,5月27日上午,泉州市医保局组织召开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庄冰心、局长肖惠中及局相关科室、泉港分局、石狮分局、晋江分局、市医管中心负责人参会,会议邀请福医大附属第二医院、泉州市第一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一〇医院、泉港区医院、石狮市总医院、晋江市中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及国新健康、上海联众、望海康信、武汉金豆等4家公司相关负责人参与研讨交流。会议由市医保局陈颖副局长主持。

DRG收付费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现场

会上,市医保局领导强调,DRG改革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后付制”向“预付制”转变的重要方式,也是实现医保患三赢的有效手段,市医保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发力点,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并就进一步推进我市DRG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推进DRG改革作为建设“健康泉州”、深化医改、增强群众就医满意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二要强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DRG收付费改革。

市医保局要按照国家医保局CHS-DRG的分组方案和技术规范等要求,结合实际完善本地分组,形成泉州特色的DRG收付费模式。

三要加强协调,合力推动试点改革顺利进行。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化协调沟通机制,完善定期会商、效果评估等制度,加强统筹推进,形成工作一盘棋。

局领导讲话

推进会上,4家DRG运营公司分别对DRG分组原则、运行模式、泉州部分历史数据试跑结果及系统应用等进行介绍。与会人员围绕进一步推进泉州DRG改革试点工作展开交流探讨,在病案数据质量提升、DRG分组器选择、信息系统建设及配套政策制定等方面建言献策。

去年以来,市医保局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选取部分公立医疗机构作为试点单位,积极探索DRG收付费改革。此次工作推进会将有助于进一步总结提升、谋划思路、凝聚共识,深入推动我市DRG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