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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f2Dq46dAtLaNtCLzS3jfg | 作者: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7-12 | 498 次浏览 | 分享到:

乌海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全市区域总额DRG付费管理座谈会

乌海市医疗保障局2023-07-12 18:05发表于内蒙古

为推进DRG付费改革,奠定我市区域总额DRG付费管理的制度基础,推动相关政策早日落地实施,形成与医疗机构相互协商、良性互动、共治共享的优良环境,7月12日上午,市医疗保障局邀请国家DRG指导组3名专家,召开了全市区域总额DRG付费管理座谈会。会议由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东主持,市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以及全市10家开展DRG付费的医疗机构院长等30余人参会。

会上首先由市医保局待遇保障与服务管理科负责人介绍《乌海市区域总额DRG付费管理暂行办法》和《乌海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业务经办规程》两个文件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随后,按照我市推行区域总额DRG付费管理的工作思路,与会的国家DRG指导组专家和各医疗机构负责人就文件的具体内容,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对完善后续政策措施提供了更多的思路和有益的借鉴。

会议指出,区域总额DRG付费管理充分尊重医疗机构住院业务发展的自主权,能够有效促进分级诊疗,提升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是落实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也是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结合会上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市医保局将认真加以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对文件内容进行完善,确保政策的出台更加合理有效。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发挥医保支付激励约束作用,促进医疗机构强化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助力我市DRG支付方式改革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