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举措扎实推动九江市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九江市医疗保障局2023-07-21 20:12发表于江西
自2023年4月7日九江市召开DIP付费改革启动会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决策部署,齐抓共管、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全市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纵深推进。
顶层设计,全市共下“一盘棋”
我市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医保、卫健、财政共同参与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了《九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工作方案》,各县区对照市级同步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改革工作专班。52家二级及以上、264家一级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均安排专人负责DIP改革,先后建立了全市DIP工作专班组长、DIP数据治理等工作群,实现市县医保纵向全链接、医疗机构横向全覆盖,形成“政府主导、市县联动、部门协调”的工作格局,保障DIP改革调度有力、沟通有效、推动有序。
标准先行,数量质量“两手抓”
一方面,全面系统收集历史医疗数据。牵头印发了《关于实施DIP付费改革提取有关历史医疗数据的通知》,以“全人群、全样本、第一手”为重点,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出院全量数据提取方案,完整采集2020年至2022年全市二级及以上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全量数据共计160余万条,纵向涵盖52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横向包含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自费病人3个类别。
另一方面,科学严格把控医疗数据质量。围绕国家DIP改革技术标准,对提取的数据与省医保信息平台数据完整比对,结合医保结算清单填写规范、疾病特征、特殊疾病诊疗方式等因素,逐一排查关键字段缺失、格式不统一、新旧系统字典缺失等问题,就问题数据与医疗机构沟通反馈、修订完善,共计修正数据110万条,着力提升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确保能满足国家DIP技术规范的疾病诊断和手术方式的编码映射,为后续测算病种目录库与分值夯实基础。
突出重点,三个环节“全覆盖”
一是DIP业务培训全覆盖。以DIP基本理论、病案首页及医疗结算清单规范性填报为主题,先后组织了3次大规模培训,各医疗机构内部自发组织培训70余场,共计培训2000千余人次,特别是主动邀请中国医师协会来浔首次举办“国际疾病分类和手术操作分类编码培训班”,100余位培训合格的参训人员取得了资格证书。通过全方位、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的改革积极性,补足DIP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短板。
二是医疗机构病种全覆盖。全市开展住院服务的316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DIP改革支付范围,并根据现行医保支付方式、基金运行情况、患者就医习惯等,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对映射完成的主诊和手术汇总数据进行筛选、清洗、标准化入库,经过多轮合理化调整形成初次分组后的病种目录,实现病种目录及分值全面覆盖、真实有效。
三是医疗专家论证全覆盖。将调整后的DIP病种目录库、分值库发送至全市各医疗机构,组织医疗专家对病种及分值进行内部线上论证并邀请全市45位临床医疗专家参加现场线下论证,全面收集、系统整理临床专家意见225条,修正形成总病种数6065组,其中国家核心病种3904组,地方核心病种1134组,综合病种1127组,保证病种目录库及分值公开透明、科学合理。
协同推进,提供改革“四保障”
一是着力构建高素质专家团队。加大资金投入公开招标国新健康公司第三方团队参与改革,长期入驻市局试点改革办公室,提供数据采集、整理、测算、分析和临床医学、数据平台等专业技术服务,组建1696名涵盖西医、中医、影像、药学等方面的DIP临床专家库,筑牢改革技术基础,充分发挥相关领域专家智囊库作用。
二是逐步健全改革配套文件。进一步优化DIP结算办法,规定总额预算管理、DIP结算细则、医疗机构等级系数、医疗机构监管及绩效考核等环节,完善优化绩效考核办法和服务协议,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办法等多项制度,为全市DIP改革把脉定向、保驾护航。
三是持续开展调研交流。多次组织前往国家医保局、国家医保研究院学习请教DIP改革理论要点、实践经验;数次前往宿州、芜湖、常德等DIP改革国家级试点城市,并与宜春、新余等省内兄弟地市保持长期交流,向各地医保同仁取经,借鉴优秀经验做法,为全市DIP改革攻破难点、打通堵点。
四是全面深化部门统筹协调。依托医保、卫健部门协商机制,将DIP改革列入双月协商会固定议题之一,通过多次联席会议,协调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历史医疗数据提取、医院病案首页、医保结算清单数据质控,结算试行办法论证等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
接下来,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工作督导检查,覆盖全市各县区、各级医疗机构,“面对面”指导县区开展改革工作,“手把手”帮助医疗机构提升医保结算清单上传质量,宣传推广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确保部门协同有力,推动改革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