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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wjfIDzNE-zs7dDslnzQ-Q | 作者:怒江州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8-19 | 444 次浏览 | 分享到:

怒江州医疗保障局全面组织完成2023年度州级飞行检查工作

怒江医疗保障2023-08-19 17:50发表于云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医保服务工作,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更好守护好医保基金的安全,2023年8月7日至14日,怒江州医疗保障局以聘请第三方服务和县市交叉检查的方式,组织对全州21家定点医药机构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飞行检查工作。

此次飞行检查抽调了州医保局及各县(市)基金监管业务骨干10人,全程主导并参与飞检工作,聘请第三方9名专业团队。围绕飞行检查工作重点,突出重点检查、科学分工,结合检查路线,分为两组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检查工作。

飞行检查组通过大数据筛查,对疑点问题进行实地检查,走访查看了定点医疗机构所有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对定点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查看,对照医院上传医保结算数据的诊疗项目逐一进行检查,现场询问部分医护人员、住院病人、比对信息系统数据、抽查住院病历、调取财务数据、医院的资产管理登记表、医院采购耗材、试剂、氧气的财务凭证等方式核查。通过全面实地检查,初步发现13家医疗机构都不同程度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分解项目等问题,涉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金额达1089.03万元。

针对飞检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召开现场问题反馈会,州医保局副局长丰耀军要求被检医疗机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一是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对医护人员医保协议及有关医保文件、知识的学习,切实执行医保政策和服务协议,为参保人提供优质服务,杜绝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二是强化药品、耗材的进销存管理,建立药品耗材领、用、存辅助帐,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三是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对门诊、住院病人的各类检查、用药、治疗,依据病情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四是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及医保经办机构以此次基金集中专项整治检查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坚持开展自查自纠与抽查、复查相结合,强化外部监管与加强内控管理相结合,压实责任,不断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精细化管理。五是建立整改台账,扎实做好飞行检查整改的“后半篇文章”,推动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更好的维护基金安全,提高基金使用效益,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持续发展,切实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向纵深推进,进一步巩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成果,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可持续健康运行。

下一步,州医保局将进一步梳理检查发现问题清单,按照相关程序及时交办各县(市)医保局,对问题进行认真逐项核查,并按照医保基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