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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kZTdccpL840g-ENTpmNBQ | 作者:包头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8-25 | 330 次浏览 | 分享到:

市医保局召开DIP支付方式改革基层病种遴选座谈会

包头医疗保障2023-08-25 20:58发表于内蒙古

为进一步完善、优化我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工作关键环节,建立符合我市医疗实际的DIP付费“基层病种”,实现“同城、同病、同价”,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DIP付费改革工作中的技术指导作用,形成多方参与、互相协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医联动”新格局,8月24日,市医疗保障局召开“DIP支付方式改革基层病种遴选座谈会”,就“基层病种”的遴选工作开展进一步研商。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及部分医疗机构医保、病案负责人和临床专家参加座谈,同时邀请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座谈会气氛热烈,成效显著。各级医疗机构参会专家立足医院医保服务工作和临床诊疗实际,针对前期初步遴选的“脑内出血后遗症、未特指病因的胃肠炎和结肠炎、1型糖尿病不伴有并发症”等39个病种进行了深入研讨,对基层病种辅助目录、关键经办环节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对我市建立DIP付费“基层病种”予以高度认可。

会议指出,基层病种是常见、多发病例,具有技术难度低、适宜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诊疗的特点。各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要充分应用好DIP付费政策,对本院基层病种情况进行分析总结,逐步优化医院病种结构,促进学科发展,切实提高诊治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基层医疗机构发展新格局。

会议要求,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行动到位。要加强医务、医保、病案与临床工作的交流互动,指导临床科室更好地适应DIP支付改革要求,加强成本管控,多收治疑难重症患者,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