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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yzsXNBnYQxoPkgQBsTRdw | 作者: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8-25 | 399 次浏览 | 分享到:

全市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应用推进会召开

淮安市医保局2023-08-25 19:36发表于江苏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应用工作要求,8月25日,市医保局召开全市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应用推进会,采取以会代训形式部署推进智能监管系统应用,提升医保基金监管信息化水平。市局基金监督法规处负责人朱延竹主持会议并讲话。

就下阶段推进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应用,朱延竹提三点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

增强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的积极性主动性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推进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文件均对智能监管提出要求,省局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智能监管系统,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的重要意义,增强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按序时进度、保质保量完成智能监管疑点审核任务。

熟悉规则流程

扎实推进智能监管系统应用

智能监管疑点数据量反映一个地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水平。各县区、各单位要熟悉智能监管审核流程、监管规则,规范操作流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落实落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切实提高基金监管能力和效益,同时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避免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发生。

强化组织实施

确保智能监管系统应用实效

把握时间节点,落实人员,倒排工期,圆满完成审核任务。完善沟通机制,建立经办机构、医疗机构沟通机制,遇到问题及时联络沟通、协调解决。注重审核质量,在保证疑点审核进度的同时,确保审核质量,防止错审、漏审。注重结果应用,终审确认违规金额要及时处理到位,违规问题要即知即改,防止类似问题反复发生。

会上,市局基金监督法规处伏娇讲解了省智能监管系统审核流程、规则实例,并与参会人员互动交流。各县区医保局基金监管科负责人、省智能监管系统审核人员;全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处)长、市联管办、省智能监管系统使用相关人员共计110余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