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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yLF6A2gOXDQhDTn5cvbng | 作者:北海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9-28 | 348 次浏览 | 分享到: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曝光台】2023年曝光典型案例(17例)

北海医保2023-09-28 18:13发表于广西

2023年以来,北海市医疗保障局持续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对查实的违规行为依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为进一步加大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及相关责任主体的曝光力度,提高震慑,以儆效尤。现对以下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曝光。

一、因存在进、销、存数据不完整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被暂停服务协议三个月并期限整改、通报批评药店3家:合浦县众和大药房、合浦县十字庆修堂大药房、合浦县廉州镇明康大药房。

二、因存在多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收费、虚记费用、超限定范围用药和购销存管理不规范等违反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行为,予以追回违规医保基金定点医院14家:予以追回合浦县红十字会医院768430.32元、合浦县山口镇中心卫生院365371.75元、合浦县沙田镇卫生院85987.08元、合浦县闸口镇卫生院55212.08元、合浦县沙岗镇卫生院4287.69元、合浦县乌家镇卫生院4290.84元、合浦县星岛湖镇卫生院5744.64元、合浦县党江镇卫生院4279.95元、合浦县石康镇十字路卫生院10497.6元、合浦公馆民兴医院7962.1元、合浦常乐济康医院5107.37元、北海市海城区驿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707.98元、北海市海城区地角卫生院30041.82元、北海市海城区高德中心卫生院21096.09元。

请各定点医药机构切实落实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医保基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严格履职尽责,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对重度违约的,将根据《北海市基本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协议》解除协议,3年内不受理其医保定点申请;对涉嫌违法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追究法律责任。

北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