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付费减轻患者负担湖南全面推进DRG/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2022-03-10 16:39:04
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3月10日讯(记者刘丹实习生杜文欣通讯员欧阳振华李跃芳)3月10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联合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在长沙召开全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暨长株潭区域统筹推进DRG改革启动大会,标志着全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全面推进,长株潭区域统筹推进DRG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运柏,省卫健委副主任龙开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伍国用主持会议。
按项目付费转向按病种、病组付费
会议指出,推进DRG/DIP付费方式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保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实现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关键,是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是提升群众医保获得感的现实要求。
DRG和DIP付费是国家医保局确定的2套针对住院行为进行医保支付的具体模式。DRG付费,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根据疾病诊断、治疗方式和病人个体特征等情况形成不同的诊断相关组,每一个诊断相关组确定统一付费标准;DIP付费,即按病种分值付费,根据年度医保支付总额、医保支付比例及各医疗机构病例的总分值计算分值点值,形成支付标准。
湖南省医保局介绍,DRG和DIP付费区别于以往的按项目付费,在医保支付单元上发生了改变。传统按项目付费是以医疗服务的个体单元为基础,以药品、耗材、医疗服务行为产生的费用来进行叠加,出院的时候由患者和医保共同负担;DRG和DIP付费则是以病组或病种为单元来“打包”付费,超出“打包”部分的费用由医院自行承担。
通过推进DRG和DIP付费,将使医疗机构的药品、耗材、检查和检验由过去的医院收益转变为治疗成本,将有效减少“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现象,将倒逼医院节省成本增加产出,提升医疗资源利用效率,规范临床医疗行为,从而实现患者的住院天数下降、治疗周期缩短、治疗费用下降,有效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到2025年实现“打包”付费全覆盖
《湖南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到2024年底所有市州全部开展DRG/DIP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先期启动试点地区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到2025年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在全省全面建立更加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
目前,湘潭市、郴州市已完成DRG改革试点任务,常德、邵阳、益阳已完成DIP改革试点任务,各市州均已选定其中一种模式,即将全面推进改革工作。从付费时间较长的湘潭、郴州改革情况来看,试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总费用、次均费用、平均住院日、时间消耗指数和费用消耗指数均呈现下降趋势,群众看病负担进一步减轻,医保基金使用效能进一步提升。
会议要求,各级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DRG/DIP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入落实《湖南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要统筹推进长株潭区域DRG改革,在全面构建DRG付费体系、推行DRG付费的基础上,在长株潭区域实现统一技术规范、统一DRG分组、统一信息化建设、统一经办规程、统一监管机制“五个统一”。从2023年7月开始,长株潭所有试点医院要开始实行模拟付费;2024年1月1日起,原则上长株潭区域二三级医疗机构(除按床日付费为主的医疗机构)全部推行DRG实际付费。
会议强调,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都要坚定信心决心、勇于攻坚克难,按照标准规范、加强政策衔接,强化监管考核、确保协同联动,推动全省改革工作如期落地。医疗机构要主动拥抱改革、推进内部变革,改变粗放式、规模扩张式运营机制,转向更加注重内涵式发展,更加注重内部成本控制,更加注重体现医疗服务技术价值,促进医院精细化管理、高质量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刘丹 杜文欣 欧阳振华 李跃芳 编辑:周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