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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Z_ootzLHUKLfQO9g3GrKg | 作者:辽阳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08-31 | 244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市启动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

辽阳医保2023-08-31 09:38发表于辽宁

8月28日,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卫健委共同召开我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启动会议,解读DIP结算办法,部署相关工作。市域内各大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是国家医保局为建立管用高效医保支付方式统筹推进的一项重大改革,其基本含义是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本统筹区内住院医疗费的总额预算内,根据各病种均次费用与总病例平均费用的比例关系确定相应的病种分值,按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等因素确定医院等级系数和加成系数,年终根据医院得到的总分值,按规则进行住院费用结算的付费方式。

实施DIP支付方式改革是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增强医疗机构内生动力的治本措施。按照“同病同价”的基本原则和公平竞争的机制,大家站在一个起跑线上,医疗机构对照临床路径标准,提升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促进三个“回归”,即医疗机构回归公益属性、医生回归治病角色、药品回归治疗功能。

实施DIP支付方式改革是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的重要途径。DIP支付方式引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检查、化验、用药,实行有效的成本控制,通过优化收入结构,更加突出技术劳务价值,推进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医保部门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增强医保基金购买能力,进而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

此次DIP支付方式改革只涉及医保和医院的结算方式,参保人员按照现行医保待遇进行报销,不因改革降低和影响参保人权益。而且,随着改革的深入,将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提升参保人获得感。

会议要求,要牢牢把握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同病同价,有力有序、平稳过渡,“无感操作”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等原则,稳步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