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专注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网站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96EH7z1_0IN42_A73BuEA | 作者:怒江州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10-18 | 338 次浏览 | 分享到:

怒江州召开2023年度DRG支付方式改革培训会议

怒江医疗保障2023-10-18 18:10发表于云南

为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改革,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推动怒江州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医疗服务、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不断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2023年10月17日,怒江州DRG支付方式改革培训会议在兰坪县召开。参加此次培训的有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分管领导、医药服务股负责人,州级定点医疗机构、各县(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兰坪县各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分管副院长、医保科、病案(质控)室、信息科负责人以及部分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近100人参加。会议由州医保局副局长柏建武主持并做开班动员,兰坪县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全庆致辞。

培训会上,传达学习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医保发〔2021〕48号)《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分工方案的通知》(云医保办〔2022〕28号)等文件精神,对我州的政策要求及工作安排进行了指导解读,并对《DRG分组原理》《云南省医疗保障结算清单填写规范说明(2023版)》开展了系统的培训学习。

培训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改革信心。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保障群众获得优质医药服务的制度安排。要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增强医保对医药服务领域的激励约束作用;二是要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促进改革落地见效。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以深入推进DRG付费方式改革为契机,提升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水平,加强院内培训、规范临床路径。合理有效控制医疗成本,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三是要加强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沟通协商,加大对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政策和技术业务的培训,加强改革政策宣传,推进我州支付方式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