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卫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2021版)》的通知
卫医保发〔2021〕45号
各县(区)医保局,全市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医保局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收费行为,完善公立医院内部价格行为管理,促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科学性、合理性,维护患者与公立医院的权益,以便推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统一编码使用,做好编码维护工作,市医疗保障局在总结以往出台的价格政策的基础上,完善整合规范形成全市统一的《中卫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2021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目前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统一、不规范等现状,综合考虑各医疗机构运行情况,对目前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进行了适当调整,对执行市场调节价项目进行了整合和重新赋码,请各医疗机构根据手册中修订完善的内容认真做好信息维护工作。
二、《中卫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2021版)》于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请各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医疗保障局。
三、按照汇编手册工作要求,《中卫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2021版)》不含现行试行期项目。现行试行项目期满后,市医疗保障局将根据试行项目运行情况另行发文。
四、按照自治区医保局要求,《中卫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手册(2021版)》中如有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说明等变动,市医疗保障局将另行发文。
五、本手册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手册中的价格与各医疗机构现行价格不一致的,以手册中的价格为准。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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