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师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购买DRG管理第三方服务的公告
第六师医疗保障局2023-11-06 17:53发表于新疆
一、项目背景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深化医保改革的重要部分,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可有效提高师市医保基金使用效率,2022年7月起,第六师医保中心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工作行动计划》“DRG付费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的要求,分批将所有符合条件的住院医疗机构全部纳入DRG支付方式改革范围。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由于师市医保中心在DRG付费管理方面存在经办队伍力量不足、专业程度不高的短板弱项,无法更好地指导定点医疗机构DRG付费管理工作。为快速提高师市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DRG付费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师市医保改革质量、让改革红利更多更公平惠及师市广大职工群众,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医疗保障局研究批准,第六师医保中心计划购买DRG付费管理第三方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有效期1年,服务期内供应商应对第六师组织开展多维度DRG付费业务培训、提供DRG付费专业技术支持,提供第三方全程驻场服务。
(一)对所有DRG付费医疗机构开展全方位政策培训。培训形式以线下培训为主,服务期内根据DRG支付方式改革进展情况,针对DRG付费政策、临床操作、质量监控等关键内容开展不少于6次区域线下集中培训,针对DRG付费医疗机构安排不少于1次的一对一实地培训。
(二)负责第六师医保DRG付费的数据测算及整体日常经办服务工作。一是基于第六师DRG付费医疗机构历史结算情况,根据第六师医保中心实际需求制定DRG付费标准优化方案并完成测算分析工作,确保师市DRG付费参数科学性、合理性,保障DRG付费结果符合师市基金运行实际情况。二是配备至少1名有医学背景的驻场实施服务人员对经办机构及医疗机构DRG付费相关问题及时进行技术指导,对第六师医保中心日常DRG付费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并就第六师DRG数据质量、区域疾病谱、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医疗服务量变化、医保住院运行指标等数据进行分析,按月出具相关统计分析报告。驻场服务人员服务期内需严格遵守第六师医保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三)协助开展特病单议、年终清算等经办服务工作。组织专业力量做好特病单议审核工作、根据第六师医保基金整体运行情况及定点医疗机构DRG付费管理质量提出切实可行的年终清算方案。
(四)强化DRG付费管理质量评估工作。服务期内组织专家团队对DRG付费医院管理质量进行评估检查。每家医院每DRG病组按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抽检,其中应包含所有高倍率、低倍率、大于60天、特病单议病历。抽检团队中需包含至少1名国家医保局DRG付费技术指导组专家。
三、预算情况
本项目费用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下,服务期内培训授课、评估检查产生的交通、食宿及专家费,驻场人员相关经费等均由服务供应商承担。
特此公告。
第六师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