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举办全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业务培训班
茂名医保2023-11-10 18:21发表于广东
为持续深化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医保精细化管理能力,2023年11月7日至9日,茂名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业务培训班在茂名电白成功举办。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东明同志出席培训班并作开班动员讲话,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玲玲同志主持。
本次培训经过精心组织,细致谋划,并得到省医保局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培训课程设置层次清晰、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务实管用,既有理论性,又有实践性,对提升全市DIP业务知识储备和业务经办能力有很大的实用性、操作性。
本次培训专门邀请了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副处长李萍同志、广州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副处长钟厚同志,分别就“广东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相关实践”和“DIP支付方式的广州实践”两个专题为参训人员授课。
同时还邀请了暨南大学基础医学与公共卫生学院医保大数据研究所研究员、所长夏苏建同志和广东省人民医院医保处副处长、副研究员陈维雄同志等专家教授,全方位、多层次地讲解了“大数据下支付方式改革及其对医保、医院精细化管理的影响与对策”和“DIP政策下医院医保精细化管理实践”。茂名市医保局和市医保中心分别就茂名市DIP政策、病种目录库和业务经办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
经过本次培训,全市各级医保部门、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各定点医疗机构深刻理解了DIP支付方式改革的背景和意义,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医保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切实为人民健康提供坚实可靠的医保屏障,为茂名高质量发展贡献医保力量。
黄东明强调:
一要坚守初心使命,充分肯定过去五年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成效。从2018年起,我市全面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不断提升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水平。今年10月印发实施《茂名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结算办法》(茂医保〔2023〕52号),健全完善了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新的结算办法旨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扶持和引导医疗机构良性竞争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切实保障参保人的权益。
二要坚持守正创新,以国家和省的政策为指引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部署要求,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持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坚持守正创新,深刻领悟DIP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意义,以国家和省的政策为指引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贯彻落实新的DIP结算办法,促使医疗机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控制住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减轻参保人负担。
三要坚持学以致用,将理论知识转化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生动实践。参训人员要坚持学以致用,聚焦DIP结算办法,进一步消化和吸收这次学习培训的有关内容,确保自己懂政策、明规则、会操作,将理论知识转化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生动实践。各地医保部门要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指导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做好DIP支付改革工作。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积极响应政策号召,配合医保部门落实好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医保服务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服务群众的本领。
四要坚持系统观念,以全局性统筹和整体性计划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各相关部门和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以全局性统筹和整体性计划深化改革,站在全局的高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面贯彻落实DIP结算办法为契机,努力构建新型医保支付体系,努力通过改革实现医保、医院、患者三方互利共赢的理想格局。
本次培训班的参训对象涵盖了市县两级医保、财政、卫健行政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同志,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部室负责同志,全市有住院业务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领导和医保业务负责同志约5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