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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x-SyHqq8puoTJXakWtcNQ | 作者:镇江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11-10 | 412 次浏览 | 分享到:

市医保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DRG/DIP特病单议评审

镇江医保2023-11-10 16:50发表于江苏

为更好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确保我市DRG/DIP付费的合理性、准确性,近日,市医保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顺利完成2023年度第一批DRG/DIP特病单议评审工作,取得预期效果。本次评审共收到全市25家DRG/DIP付费医疗机构符合特病单议的病例292份。

会前充分准备。为组织好此次特病单议评审会,市医保局提前规划,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8名专家参与评审,对特病单议流程进行充分模拟,针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预案,按照时间节点,明确职责分工。

评审科学公正。遵循背对背原则,医疗机构专家不参与评审本机构病例,将医疗机构分为A、B两组,对组内病例按专业细分,提高专家与病例的匹配度。对两组病例进行交叉评审,实行专家组长负责制,评审结果合议后签字确认。

此次评审过程遵循临床诊疗技术规范,会后将专家提出的病案填报、合理用药、病历书写等意见建议,一并反馈给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整改,进一步提升DRG/DIP运行管理质效。

知识链接为什么要实行DRG/DIP特病单议?

为解决DRG/DIP付费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医疗机构诊疗规范合理,鼓励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疑难重症,防止推诿病人和诊疗不足等情况出现,对定点医疗机构因病施治费用异常疾病等特殊病例实行特病单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