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崇左市一级医疗机构2022年DRG付费等级差异系数的通知
崇医保办发〔2022〕14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保事业管理中心,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做好我市一级定点医疗机构DRG付费工作,根据《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DRG分组权重方案(1.1版)的通知》(桂医保发〔2022〕10号)精神,经研究,现就一级医疗机构执行DRG付费等级差异系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一级医疗机构等级差异系数暂定为0.759312925(在信息平台显示为小数点后两位数,即0.76),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二、其他事项仍按《崇左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崇左市DRG付费病例点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崇医保办发〔2022〕9号)规定执行。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执行一级医疗机构等级差异系数政策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反馈。
崇左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