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市DRG付费改革技术指导专家库的通知
防医保发〔2022〕4号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持续推进我市DRG付费方式改革,根据有关要求,对市DRG付费改革技术指导专家库进行调整优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成员职责
(一)在市医保部门的组织下,集中开展基本医疗保险DRG付费特病(整组)单议评审工作。
(二)审核重点病例。查阅疑难复杂或医疗费用高的重点病历,对临床治疗方案正确、合理与否出具专业审查意见。
(三)协助业务检查。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中现场审查和病历审查提供技术性意见,从医学角度出具审核结论。
(四)协助解决医疗保险争议中的医疗技术问题。
(五)协助制定医疗保险中有关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用药的指征和范围。
(六)审核医疗保险病历疾病诊断和病案。
(七)对医院申报的新增病组、新增疾病诊断等病案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意见。
(八)承担医疗保障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调整专家库名单(详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
三、专家库的管理以及要求
(一)专家库由市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组建和管理。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评估、评价和技术支持等的需要,市医疗保障部门不定期从专家库的相关学科中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我市各种检查、调研、论证、咨询、评审、评估、专题讲座等活动。专家库成员所在单位在接到抽调专家通知时给予必要的支持。
(二)专家工作经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在开展专家评审时,专家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专家组意见专业性。
附件:防城港市DRGs点数付费专家库名单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