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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eSI3Ao_-11QVO2bd67NWQ | 作者: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3-12-08 | 379 次浏览 | 分享到:

市医保局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扩面医疗机构培训会

原创周凡荻 宜宾医保2023-12-08 17:31发表于四川

为积极推进宜宾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市医保局于2023年12月7日组织召开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扩面医疗机构培训会,此次培训采取视频会议形式线下+线上同时进行,市医保局相关科室、县(区)医保局DRG业务股室、扩面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及相关科室等共计80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

会上,市医保局对《宜宾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结合点数法付费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详细解读;泰康公司技术人员对DRG数据采集及质量提高、医保结算清单填写及分组方案等方面开展了相应的培训,并与主会场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答疑。

市医保局强调,目前已到了我市扩面医疗机构即将开始DRG正式付费的关键时刻,为确保DRG扩面的顺利进行——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县(区)医保局、有关医疗机构要认清形势,转变思想,加深对DRG支付方式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知,不断加强DRG付费的精细化管理。

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区)医保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扩面医疗机构DRG工作指导、监督,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抓住模拟运行的最后阶段对扩面医疗机构再次进行“面对面”培训及答疑。

三是进一步强化考核,对标落实要求。目前《宜宾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点数法付费绩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已正式印发,各县(区)医保局及各医疗机构要对照考核指标进行逐项分析、研究,尽早拟清思路,提高自身工作水平,确保达到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