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医保局全力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再上新台阶
日喀则医保2024-02-20 18:22西藏
为全面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市医保局立足本职、主动作为,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
一是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完成《日喀则“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基本形成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大病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三重保障功能得到有效发挥。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61.26万人次,统筹报销43380.04万元,大病保险赔付1.21万人次、赔付金额5082.42万元,实施医疗救助12.44万人次,救助金额1907.59万元。
二是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常住人口持居住证参保政策,聚焦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加大参保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医保宣传载体,开展“医保暖春行”医保政策宣传系列巡回演出活动19场次,观演人数达6万余人次,新媒体平台发布的短视频累计点击观看量达到30万余次,提升了医保政策的传播率和知晓率。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人数71.78万人、参保率达到98.35%。足额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对91386名特殊人群资助参保,资助金额达3273.24万元。
三是强化医保协议管理。规范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优化医药机构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2023年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达350家(含201家乡镇卫生院)。同时制定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和履行协议考核方案,突出定点医疗机构行为规范、服务质量和费用控制综合考核评价。
四是深入支付方式改革。制定出台《日喀则市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实施细则(试行)》《日喀则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经办管理规程(试行)》,通过建立全市统一的DIP政策、病种目录库、病种分值、病种系数、经办流程、强化培训等方式,全市29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DIP实际付费。2023年,全市DIP结算共计12846.44万元,相对于按项目付费结算方式,初步预计节约医保基金1350余万元。
五是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根据自治区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相关配套政策,2023年对46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了调整,其中价格上调418项,调高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主要由医保基金承担,优化医疗机构收入结构,充分体现了医务人员的劳务技术价值。同时于12月底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编(2023版)》,对全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和规范,目前全区医疗服务项目已达5507项。
六是扎实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常态化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持续落实国家和省际联盟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严格按规定落实国家药品集采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跟踪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报量与采购一致性,坚决整治线下采购和药械加价问题。2023年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450个、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16类,医保基金预付648.19万元,有效减轻了医疗机构的垫资压力。
七是推动基本医保目录用药可及性。根据自治区医保局统一安排部署,全面落实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2023年全区药品目录共4959种,其中中西药和中成药2967种、制剂1381种、中药(藏药)饮片286种、中药配方颗粒325种,有序提高了医保用药保障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全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持续扩大三医联动改革新成果,聚焦“难点痛点”攻医改、聚焦“公平公正”促公开、聚焦“阳光透明”深改革,持续完善全民医疗保障举措,形成三医协同发展新格局,加强政策统筹协调,着力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和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