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业务调研和轮训工作
茂名医保2024-03-26 17:51广东
为持续推进我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政策落地见效,3月6日至3月20日,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玲玲同志带队赴各县区开展DIP业务调研和轮训工作,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分管医保的负责同志,医保、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和业务负责同志参加调研轮训和座谈交流,覆盖全市197家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医保、临床、编码、信息等业务负责同志等1200多人。
市直、茂南专场业务培训会及座谈会
电白、滨海新区、高新区专场座谈会
本次调研和轮训,对茂名市DIP政策、茂名市DIP病种目录库及业务经办、临床诊疗规范、病案首页诊断和手术操作的编码与选择、DIP政策下医院医保精细化管理实践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授课、讲解。
信宜专场业务培训会及座谈会
高州专场座谈会
化州专场业务培训会及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医保局与各区县医保、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及各定点医疗机构就我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政策及业务经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市医保局对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的有关问题和疑惑进行了细致的回应和解读。
陈玲玲同志强调:
一是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DIP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各地各单位务必要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学习主动性。DIP支付方式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自2018年全面实施住院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至今已实施6年。2023年印发实施的《茂名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结算办法》(茂医保〔2023〕52号),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新政策突出了总额预算管理,避免了按项目付费的弊端,以“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的共性特征聚类形成病种组合为计价单元和付费基础,对各病种组合分值进行标化后,形成支付标准。新的结算办法旨在提升医保治理现代化水平,有利于促进医疗机构注重精细化管理和依据临床需要提供服务,患者医疗质量安全得到更好的保证,费用更加合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更高。
二是要学深悟透,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落地见效。本次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业务培训班邀请了相关领域的业务骨干和专家从政策、经办操作及案例分析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各参训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把课程理论知识转化成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生动实践,在工作中,要积极探索医保支付方式工作新思路,不断深化学习成果。希望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通过本次的培训学习、座谈交流,能够拓宽工作思路,对DIP支付方式改革政策学深悟透,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控制成本、提升服务,带动医疗资源合理化调整,要主动通过细化临床路径,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加大管理力度,自主控制医疗成本,从而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三是要形成合力,多部门联合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走深走实。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DIP支付方式改革涉及医疗、医保和患者三方,涵盖众多医疗机构,牵涉具体就诊行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医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会同财政、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协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定点医疗机构要组织各医疗机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DIP支付方式改革及医保政策知识,全面贯彻落实DIP结算办法文件要求,压实工作责任,转变工作理念,紧紧围绕改革目标任务,对标对表、强力推进、狠抓落实,规范管理,切实提高病案编码与数据质量水平,积极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落实落地。各地各单位要强化沟通凝聚共识,建立沟通协调长效机制,推动医保基金、医院、患者三方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