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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ClaM7C_HcJq_BEkIqL2Lg | 作者:陇南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4-04-16 | 1701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4年度全市DIP病种目录库调整暨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定点医疗机构专家论证会召开

陇南医保2024-04-16 19:40甘肃

4月15日,2024年度陇南市DIP病种目录库调整暨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定点医疗机构专家论证会在武都召开,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宫勤学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邀请市卫健委相关负责同志及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领域多位专家参加会议。

宫勤学指出,完善病种目录库是DIP付费的重要环节,根据《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和DIP病种目录库》、《陇南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病种组合目录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DIP病种目录库等要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大家要高度重视DIP病种目录库调整专家论证工作,结合我市实际,认真分析实际客观数据,提高我市DIP目录库的分组效能,确保DIP病种目录库和分值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共同构建既能反映疾病共性特征又能兼顾个体差异的病种目录库,促进DIP改革机制更加完善,付费更加科学合理。

宫勤学强调,按照《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将积极探索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对已开展DIP实际付费,且具备相应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试点。相关专家要认真评审论证自愿向医保部门提出申请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的原则,将具备相应资质的纳入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试点医疗机构范围,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

参会专家围绕我市DIP病种目录库调整暨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开展了广泛深入的交流论证,提出了意见建议。市医保局将根据相关专家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DIP病种目录库,确定纳入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改革试点范围的医疗机构,为扎实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