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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www.yc.gov.cn/ycsrmzf/c101986/202401/337976.shtml | 作者:伊春日报社 | 日期:2024-01-04 | 194 次浏览 | 分享到:

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市医疗保障局深化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成效

日期:2024-01-04 08:47来源:伊春日报社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医疗保障制度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生命健康、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经济社会稳定紧密相关。

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健康福祉的需要日益增长,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是将医保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要步骤,是新时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的目标要求,是顺应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部署要求,全力改革、奋力攻坚,兜牢民生底线、补齐民生短板、办好民生实事,医保改革持续推进取得新成效,书写了温暖的“民生答卷”,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DIP支付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

2020年11月3日,我市被国家医疗保障局列为国家DIP试点城市之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医保局的细心指导下,市医疗保障局先后研究制定了伊春市DIP付费管理办法、经办规程、特病单议实施方案、病种分组目录、考核办法、补充协议等10余项系列配套政策,并在全市范围内选取28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作为首批DIP试点医疗机构,于2021年12月1日进入实际付费阶段。经过2年的实际运行,不断优化调整相关政策,按照《黑龙江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自2023年12月1日将我市31家二级民营及二级以下具有住院服务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DIP结算范围,实现全市范围内59家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DIP支付方式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实现DIP线上实际付费。2023年1月—10月与28家试点医院预结算工作已完成,共支付DIP医保基金2.49亿元,占统筹区内住院医保基金总支出的71.14%,次均费用同比下降10.22%,进一步提升了医院运行效率、优化了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

目前,我市病组(种)覆盖率达到98.87%。为进一步解决病种分组内部差异性问题,在DIP主目录病种分组共性特征的基础上,市医疗保障局建立了反映疾病严重程度与违规行为监督个性特征的辅助目录。在统一标准体系下,对疾病收治诊疗行为的过程合规性进行快速识别、科学评价,与主目录关联,对其中对应分级目录的支付费用进行校正,促进医疗费用的精确预算、精细管理与精准支付,助推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局面。

医药服务供给侧减轻百姓就医负担

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党中央为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作出的重要改革举措。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常态化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药价虚高现象得到有效抑制,切实减轻了林城百姓就医负担。

十四五”期间,市医疗保障局累计组织完成了415个集采药品中选品种和20类高值医用耗材落地执行,平均降幅60%,最高降幅90%以上。其中,患者常用的透析类产品平均降幅26.46%,最大降幅达35.63%;冠脉支架均价从1.3万元降至700元左右;人工关节平均价格从3.2万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最低中选价仅为2468元。去年,我市各公立医疗机构集采药品采购金额1023万元,为患者节约资金3100余万元。

为进一步优化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在医疗收入中的比例,市医疗保障局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价格“调节阀”作用,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与市卫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优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结构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了904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上调了诊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下调了磁共振平扫等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项目,进一步强化了医疗服务价格宏观管理和动态调整能力,突出体现了对技术劳务价值的支持力度,助力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同时,为减轻参保群众个人负担,市医疗保障局调整降低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自付比例,将基本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目录中纳入可报销范围比例为80%的乙类项目的报销比例提高到90%,每年可为患者节约1000余万元个人负担金额。

为民服务,任重道远。市医疗保障局将紧盯民生福祉,持续深化改革,在保障力度、民生温度、发展高度上提质增效,围绕医保改革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问题,持续“开良方”“降虚火”,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全面落实各项医保惠民政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断推动我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伊春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