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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ylbzj.qdn.gov.cn/xwzx_500425/ybxw/202401/t20240124_83611402.html | 作者:黔东南州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4-01-24 | 193 次浏览 | 分享到:

州医保局:“四个机制”推动DIP支付方式改革

日期:2024-01-24 07:29 作者:局办公室 来源:局办公室

近年来,为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州医保局通过建立核心要素调整、问题分析运行监测、争议协调处理、培训考核“四个机制”,不断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形成“医、保、患”三方共赢的良好格局。

建立核心要素调整机制。严格按照省级对病种、分值和系数“三个核心要素”的统一管理和要求,加强DIP分值管理和定点医疗机构系统管理,合理设定分值、系数,促进分级诊疗形成,提高医疗服务资源和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按照医疗机构级别功能与定位、专科特色、病种结构、绩效考核、协议履约“五个维度”,制定医疗机构结算系数评定方案,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月分析运行监测机制。针对DIP支付方式改革过程中,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州医保局每月一分析、每季一小结,对存在问题进行“一对一”专项辅导、开展“点对点”病案抽查。对重点监管疑似病案进行分析,并现场讲解病案存在的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使医疗机构充分了解付费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纠正。

建立问题协调处理机制。针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重视不到位、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州医保局及时向州政府分管领导汇报,由州人民政府牵头推进召开全州卫健、财政、人社和定点医疗机构DIP支付方式改革会议。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抓好乡镇卫生院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医保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建立培训考核机制。州医保局与黔东南州广播电视大学、暨南大学医保研究院联合举办编码员培训,采取集中、分散线上线下方式,对61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开展DIP支付方式改革政策培训。邀请兄弟市州到我州开展DIP政策培训,并组织人员外出学习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

截至目前,我州已有325家符合开展住院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现DIP支付方式改革付费,DIP病种入组率达9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