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召开2023年度全市基本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运行分析暨政策培训会
荆门医保2024年09月18日11:15湖北
9月13日,2023年度全市基本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运行分析暨政策培训会在市中心医院召开,通报全市2023年度DIP付费运行情况,交流经验,开展培训。

会上,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黄艳萍同志就下阶段改革重点进行了动员部署。
一、抓实DIP付费的五个重要环节
(一)合理编制支出总额预算。
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编制医保基金的支出预算,并对因基金收入、政策调整以及就医人次等因素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年终资金支出的,按程序对预算进行合理调整,既保证基金使用的效率,又保证医疗机构实际诊疗需求。
(二)科学设置DIP技术要素。
科学设定病种分组,动态调整病种分值和机构系数。原则上,每年都要调整一次病种分值和机构系数。调整过程中,要充分征求医疗机构、临床科室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更加贴近临床实际,要加大向疑难重症、基层医疗机构、儿科的倾斜力度,满足不同学科实际需要,促进医疗资源均衡发展。
(三)着重加大支付创新力度。
继续推进中医支付方式改革,对具有外科手术指征、适应中医治疗,达到治疗效果的中医病种,参照西医手术标准支付,实行“同病同效同价”。不断扩大基层病种,建立适宜基层治疗的基层病种,实行“同城同病同价”。加快推进异地就医支付方式改革,将异地住院纳入就医地DIP或DRG支付管理,并按就医地DIP或DRG付费标准结算。
(四)充分运用好特病单议政策。
对住院时间特别长、医疗费用特别高,采用新技术、新耗材、新项目,以及危重症、疑难杂症病例,凡是医疗机构认为不适合采用DIP付费的,都应该纳入单议范围。同时,进一步优化特病单议程序。缩短专家评议周期,保证一个季度评议1次,并对评议结果主动公开,将评议病种数量、评议内容等相关信息向各个医疗机构公布,提升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切实加强医疗机构协同改革。
重点建立适宜支付方式改革的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机制,医疗机构应主动适应改革形势,彻底改变按项目付费下的薪酬分配办法,综合应用CMI值、治疗难度、学科发展等多要素、多体系的薪酬分配指标,提升管理科学性。医疗机构要统筹医院内部整体收支盈余状况,让病种费用在医疗机构范围内统筹平衡,完善质量控制机制,在控制成本的同时,医疗机构应当通过优化临床路径,强化质量控制,坚决防范推诿病人和未达到出院指征强制出院。
二、建立健全DIP付费的三项工作机制
(一)建立医保医疗谈判协商机制。
建立关于总额、分值、点值、机构系数等支付核心要素相关的谈判协商机制,以客观的费用、历史数据为基础,由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协商,还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保人等参与谈判协商过程,在多方见证下,开门定政策。
(二)完善意见收集反馈机制。
以问题为导向,建立面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着重收集和听取医疗机构特别是临床一线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支付方式改革中的参与度。同时,及时反馈情况,积极回应医疗机构的关切,定期通报工作,加强运行评价,维护改革的公信力。
(三)建立医保医疗协同宣传机制。
从讲政治高度抓好宣传工作,多宣传支付方式改革成果和成功案例,让支付方式改革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用身边的事例宣传支付方式改革,让人民群众可感可知。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政策、解读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