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版)》的通知
鲁医保函〔2024〕2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胜利油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24号)要求,现印发《山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版)》,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抓好《条例》贯彻实施,落实医疗保障依法经办。严格落实《条例》关于医保经办管理服务的各项规定,全面清理本统筹区不符合《条例》规定的经办制度和要求,排查办事流程不规范、办理时限超限定、跨区办理不顺畅、信息核验不充分、待遇结算不及时、内控管理有漏洞、信息保护不安全等问题,重点抓好无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材料清理工作,确保各级医保经办工作与《条例》要求保持一致。
二、强化改革成果系统集成,推动医保经办更加协同高效。要强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改革任务的全局谋划、系统整合和协同推进,避免改革措施“碎片化”,真正汇聚改革合力,强化协同攻坚,重点突破医保经办领域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加快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智能+人工”协同服务、市县乡村一体化提升的集成增效机制,确保不同经办渠道医保服务同规则、同落实、同效能。
三、推动医保服务下沉,着力提升基层医保服务规范化水平。要以基层医保工作站(点)为主阵地,建立落实基层医保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压实县级医保经办机构县域医保公共服务主体责任,强化对工作站(点)的日常服务管理和业务审核,完善内控监督机制,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强化信息化支撑,切实提升基层医保工作站(点)运行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经办服务信息化应用,推进医保经办数智化转型。坚持信息化、规范化、智能化发展方向,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快推进医保服务流程智能驱动、服务事项全程网办、医疗费用智能监管、医保定点协议数字化管理,医保大数据分析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医保数智化创新,加快实现医保经办机构的数智化转型。
五、健全完善评价机制,强化医保经办跟踪问效。要进一步健全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评价机制,在国家经办评价体系基础上,完善重点任务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等评价标准,建立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日常监控机制、年度评价机制、督查激励机制相结合综合评价机制,重点监测超时办理、违规要求提供材料等情况,完善整改反馈机制,不断提升医保服务规范化水平。
省医保局将把清单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督查激励、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评价重点内容。各市要严格落实本清单要求,修订本市办事指南,于1月底前将本地医保经办服务办事指南报省医保局备案。
联系人:罗兰
联系电话:0531-51799863
邮箱:yzwrst@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4版)》.docx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