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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jiangxi.gov.cn/art/2024/7/16/art_27620_4953361.html | 作者:国家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4-07-16 | 120 次浏览 | 分享到:

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曝光20起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第二批民营医疗机构)

发布日期:2024-07-16 09:15

案例1南昌市进贤县惠倩精神病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4月,南昌市进贤县医疗保障局对进贤县惠倩精神病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9498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59498元,并处罚款159498元;2.约谈该医院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59498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159498元已全部上缴。

案例2吉安市永新县平安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9月,“吉安市飞行(交叉)检查”中发现永新县平安医院存在重复收费、串换项目、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209111.3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2.责令该医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并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6倍行政罚款334578.13元。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09111.33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334578.13元已全部上缴。

案例3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健安血液透析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月,宜春市袁州区医疗保障局接“省飞行检查”移交关于宜春市健安血液透析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相关线索,通过现场稽核、数据分析、询问医院相关负责人等方式,查实宜春市健安血液透析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重复收费、串换项目等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89984.53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处理结果如下:1.约谈该公司有关负责人;2.责令该公司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9984.53元;3.对该公司处以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倍行政罚款89984.53元。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9984.53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89984.53元已全部上缴。

案例4新余市渝水区北湖医院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3年3月,新余市渝水区医疗保障局检查发现新余北湖医院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通过采集江西省医保信息平台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医保结算数据和受检医院HIS系统数据进行分析、现场检查、约谈相关人员、查阅资料等方式调查核实,发现该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分解收费、过度诊疗、无指征化验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4836.31元。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处理结果如下:1.责令该医院退回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4836.31元;2.对该医院违法违规行为处行政处罚52254.47元;3.责令该医院限期整改。目前,违法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4836.31元已全部追回,行政罚款52254.47元已全部上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