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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1NGwDfuxeCu9nDXbeOJ8DQ |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8-23 | 72 次浏览 | 分享到:

磴口县“两定”医药机构违规行为典型曝光案例

磴口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08月23日16:48内蒙古

2022年8月16日,磴口县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检查组对磴口县公地卫生院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1、超范围诊疗,该院中医诊疗“住院辩证论治”无论治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该院“经颅多普勒超声”结果由护士操作。2、超范围用药,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仅限参保人员门诊使用和定点药店购药时医保基金方予以支付。

二、处罚结果:对该定点医药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磴口县公地卫生院对2022年1月至2022年7月期间内发生的违规费用主动上缴磴口县医疗保障局并提交自查整改报告,并对其作出通报。

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5日,磴口县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检查组对磴口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过度检查、分解项目收费的问题、串换项目收费、超范围用药。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第三十八条(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第三十八条(四)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二、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三、处罚结果:对该定点医药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磴口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自查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报告报于磴口县医疗保障局,并对其作出通报。

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1日,磴口县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检查组对磴口县中蒙医院进行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第三十八条(四)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超范围诊疗、不规范诊疗、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二、处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三、处罚结果:对该定点医药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磴口县中蒙医院限期整改,上报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台账;对2021年10月至2022年7月期间内发生的违规费用主动上缴磴口县医疗保障局并提交自查整改报告,并对其作出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