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关于碘[125I]密封籽源参照院内制剂管理的通知
津医保局发〔2023〕74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医保局关于明确原我市诊疗目录管理的医疗机构制备的放射性药品转为参照院内制剂管理的通知》(津医保办发202149号),经研究决定,碘[125I]密封籽源参照院内制剂管理,支付标准450元/粒,各医疗机构取得国家医保院内制剂编码后,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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