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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gxzf.gov.cn/xwdt/bjdt/t659767.shtml |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19-12-16 | 317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治区医保局召开DRG付费方式改革培训班

2019-12-16

 

为深入落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任务,进一步推进全区DRG付费工作,近期,自治区医保局组织了全区DRG付费方式改革培训班。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彭晓燕出席培训班并提出工作要求,各市医保局分管领导及业务科长、经办机构负责人等70多人参加了培训。

自治区医保局彭晓燕副局长布置工作

彭晓燕进一步明确了我区DRG付费方式改革的工作目标:2019年,各统筹地区启动DRG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完成三级定点医疗机构DRG分组和分值确定,2020年,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实施DRG付费,2021年,DRG付费方式逐步覆盖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彭晓燕对今年DRG付费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争取相关部门协同推进DRG付费工作;二是开展病案首页质量轮训,提升病案编码人员工作水平;三是夯实基础,强化培训,培育壮大实施的基础性条件。

培训班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柳州市医保局、梧州市医保局、部分定点医疗机构等单位的专家教授和有关同志做了专题辅导授课,讲解了DRG付费方式改革的政策实践、改革路径、数据整理标准及医保付费工作中的协商谈判机制等内容。

学员们在认真学习

通过此次培训,各级医保部门对DRG工作标准、分组要求、技术规范、组织运行等专业知识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增强了工作的信心和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