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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lbzj.hebei.gov.cn/content/890 | 作者: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6-15 | 236 次浏览 | 分享到: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88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日期:2020-06-15

樊雅丽代表:

《关于构建我省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的建议》收悉,省医疗保障局会同省银保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一、我省“三重保障”制度不断巩固提升

医疗保障脱贫是解决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重要抓手,是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重要举措。省医疗保障局组建后,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指导全省全面落实《关于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水平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的实施方案(试行)》(冀政办字﹝2016﹞131号),贫困人口“三重保障”制度不断巩固提升,实现了贫困人口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就医结算更便捷的目标。

二、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进一步发展

河北省银保监局督促辖内保险机构按照《中国保监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发挥商业健康补充保险扶贫作用,着力做好商业补充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和社会慈善等衔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发了“国寿美好生活精准扶贫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产品,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办了“唐山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补充保险”。有效的发挥了商业补充保险作用。

下一步,省医疗保障局将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打赢脱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继续巩固提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关于您提出的构建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建议,河北省银保监局将继续鼓励辖内保险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开发面向贫困人口健康补充保险产品。

感谢您对医保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