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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ybj.ah.gov.cn/public/7071/145425581.html | 作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0-05-23 | 249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9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谢婷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村两委人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基层党组织在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方面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大基层保障力度,落实村干部有关待遇,我局坚决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一是持续扩大医保制度覆盖面。2019年,我省职工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分别达到888.9万人、5843.3万人,我省基本医保参保率连续多年稳定在99%以上,将包括村干部等在内的各类人群,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制度覆盖范围。

二是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启用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多用药选择。实施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通过谈判进一步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基本医保政策

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医保制度改革释放更多红利,参保人员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持续健全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落实村干部等参保人群的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优化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让参保人员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

衷心感谢您对安徽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给我们提出更多宝贵的建议。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

联系电话:0551—69029771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