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盟在国家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中荣获“优秀”殊荣!
兴安盟医疗保障局2021-10-09 18:20
近日,我盟在国家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总结评估中获评“优秀”,国家医疗保障局来函予以肯定:“兴安盟委、行署高度重视试点工作,高位推动、靠前指挥,医保部门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在队伍建设、部门联动、引入第三方、网格化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国范围内推进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积累了丰富经验”。
我盟作为国家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全国26个城市之一、自治区唯一盟市,两年来,始终将基金监管作为首要工作职责,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坚持“三个到位”、抓好“三个能力”、用活“三个第三方”、建立“三项制度”,协同一心、攻坚克难,不断扎牢织密基金安全网。
坚持“三个到位”,确保组织保障有力
高位谋划推进到位。兴安盟委主要领导对全盟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我盟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要抓住国家试点的有利契机,严控风险,优化服务,提升医疗保障能力和水平。盟行署出台《关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行署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担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靠前指挥、统筹调度、协调推进。
部门联动监管到位。会同盟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审计和纪检等部门,建立了联合检查、联席会议、联办线索和要情通报四项机制,形成了跨部门协同监管合力。
舆论宣传报道到位。在国家、自治区和盟内电视台、报纸、学习强国平台、网站、公众号等多渠道、全方位发布医保政策、工作信息和宣传视频150多条,曝光基金监管问题医药机构93家,开展《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五进”活动,举办宣讲班21期,发放各类宣传品5万余份。
抓好“三个能力”,打造专业化监管队伍
抓好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建机构,强化“管”的能力。盟本级成立了“兴安盟医保基金风险防控中心”,各旗县市也不同形式地成立了基金监管机构,医学、药学、财务专业人员占到77%。二是定规矩,规范“权”的运行。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照《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条例》、《国家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0年版)》形成“检查清单”。三是强培训,提升“专”的水平。邀请国家局和自治区局专家、律师举办了全盟医保基金监管全员培训班三期,500余人次参训。
抓好经办能力建设。一是规范协议文本、强化协议执行、健全内控制度,用制度管钱、管权、管人。二是完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全盟医疗保障做到了“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为参保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精细的医保服务。
抓好专项治理能力建设。一是专项治理“严”字当头。综合运用协议、行政、司法等手段,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连续三年的基金专项治理中,累计追回和拒付违规医保基金8700余万元,移送公安部门骗保案件1件。二是智能监控发挥“精”的优势。上线深圳智慧医保监控软件,对所有医保结算单据进行100%自动审核,安排专人重点筛查预警项目,累计拒付违规基金94万元。
用活“三个第三方”,创新基金监管模式
引入监管第三方,提升基金监管效能。率先引入人保财险作为第三方机构参与医保基金监管,目前已协助我局累计拒付或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200余万元。建立第三方绩效评价机制,对人保财险配备人员结构、检查情况、检查结果评估、负面行为清单四个方面进行激励和约束,规范其执业权限和程序。
引入法治第三方,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率先聘请内蒙古圣泉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团队,法律顾问已出具法律意见书13份、法律咨询方案8份,全程参与基金监管,做到了“事前风险评估、事中规范指导、事后合法审查”,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行稳致远。
引入信用评价第三方,打造医保诚信服务新环境。率先聘请平安医保科技搭建医保基金监管信用评价系统,通过建立管理对象的诚信档案,进行积分量化管理,打造基于信用管理的医保基金监管创新模式。
建立“三项制度”,营造医保共治氛围
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向社会公开招募医疗保障基金社会义务监督员35人,参与医保政策宣传、监督骗保行为、收集和反馈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累计受理举报案件9起,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4.25万元,落实奖励资金1500元。
建立基金监管专家库制度。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医药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56名人员,纳入基金监管专家库,目前已有40多名专家参与监管活动,提出意见及建议20余条。
下一步,我局将以国家医疗保障局给予我盟的这份殊荣为起点,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发扬和践行“激励创新、笃行大道、弘扬正气、崇尚作为、严守底线”的兴安医保精神,守正创新、砥砺前行,继续在医保基金监管、支付方式改革、药品集采、待遇保障方面干在前、走在前,不断开创兴安盟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