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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nhsa.gov.cn/art/2020/12/9/art_37_4040.html | 作者: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日期:2020-12-09 | 570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专家库的通知

医保办发〔2020〕5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

按照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安排,经自愿申报和按程序遴选,现建立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专家库(2021年度)。下一步将按照有关工作机制组织专家对试点城市开展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估等工作。

附件: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专家库名单(2021年度)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