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444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7-06来源:宁夏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残联:
现就刘娟提案者提出的关于我区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治疗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针对“将儿童孤独症康复治疗费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建议,目前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我区已将康复评定、精神科A类量表测量/儿童孤独行为检查量表、言语训练、运动疗法、作业疗法等24个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下一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适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孤独症康复治疗项目纳入我区医保支付范围。
附件:444关于我区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治疗的提案.docx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治区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0951-5166051
抄送: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