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沈阳市荣获国家DRG示范点城市
日期:2021-12-20
沈阳市积极探索、先行先试,自2019年成为国家DRG支付改革试点以来,连续三年被国家医保局评估为“优秀”。近日,国家医保局确定沈阳市为DRG示范点城市。
三年来,沈阳市坚持基础数据质量先行,统筹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在全国率先应用CHS-DRG(1.1版本)实际付费,380余家定点医院应用DRG管理,付费医院增至30家,险种由职工扩大到居民,实现全病组、全险种付费。2020年,住院人次同比下降23%,轻症人次同比下降33%,手术操作率提高4%,付费医院医保基金支出占全市的79%。医院收治重症能力明显提高,逐渐步入控制医疗成本、提升服务效能、管理支付协同的良性循环,DRG付费导向作用明显。
下一步,沈阳医保系统将以此次创建国家示范为契机,以助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目标,以“健康沈阳医保行动”为抓手,为深化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贡献“沈阳标准”,树立“沈阳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