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沈阳市CHS-DRG实际付费前工作再创佳绩
日期:2021-04-12
沈阳市做为30个国家DRG付费试点城市之一,推进国家医保局CHS-DRG实际付费前工作始终走在前列。为切实履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中“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工作职责,确保医保支付保障群众获得优质的医药服务,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实现医保付费与医疗质量效果挂钩,沈阳市医疗保障局于2020年底发布《关于成立沈阳市2021年CHS-DRG实际付费工作组的通知》(沈分组付费领办〔2020〕4号),工作内容之一就是以“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检查为核心成立“基础数据质量检查专家组”。
专家组成员开展工作已4月余,经过了前期研究检查方案、制定检查目标及人员分组、确定检查内容、建立筛查病历规则等,到如今实地下医院以每一本病历为单位认真查找存在的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编码质量问题,掌握病案质控工作流程的不足等。
本次检查反响很好,效果显著,所有受检医院基于CHS-DRG付费数据源-医保结算清单的数据质控管理工作,都采取了整改措施,甚至连夜开会,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调整主要科室负责人,增加质控力量,确保检查效果落到实处。
此项工作受到了“国家医保DRG付费技术指导组”的高度赞扬,并于4月7日在技术指导组微信公众号中做为优秀的CHS-DRG工作经验分享至全国,为各地医保部门提供又一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改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