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沈阳市成为第一批DRGs付费国家试点城市
日期:2019-07-08
按照沈阳市“三争取”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沈阳市医疗保障局积极推动三医联动,探索以DRGs付费为核心的支付方式改革。从2018年1月起,在9家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推行付费方式改革试点。通过9家试点医院DRGs付费管理,沈阳市连续多年快速增长的住院人次得到控制,全市职工住院人次同比下降近20%,始终处于高增长的住院医疗总费用同比下降近8%,全市手术操作率提高将近20%,DRGs付费导向作用初现,试点医院收治重症和复杂手术积极性明显提高,轻症住院人次得到控制。
国家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5月20日召开全国医疗保障系统电视电话会议,正式确定沈阳市等30个城市作为第一批DRGs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对激发沈阳市医疗机构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的内生动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