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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Zf4Ko9Dv6_R5hqYAczKEg | 作者: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 日期:2022-04-24 | 522 次浏览 | 分享到:

石家庄市召开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2022-04-24 18:32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强化部门协调配合,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办法》(冀政字〔2019〕28号)和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冀医保发〔2019〕5号)要求,经石家庄市政府同意,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建立了《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石医保字〔2022〕9号)。

为统筹协调下一步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和分析研判近期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形势,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各成员单位于2022年4月15日组织召开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2022年度第一次联席会议。

会议由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局长陈玉联主持。会议主要内容为学习各级领导对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宣读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及成员单位职责,通报近期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情况。

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参加会议。

会议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防范化解医疗保障基金重大风险,打好全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二)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主动研究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有关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及相关政策措施,加强信息共享,强化协作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工作制度,做好机制衔接。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建立职责清晰、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推动联席会议制度向纵深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