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动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齐齐哈尔市医疗保障局2022-04-29 19:20
为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提升我市医保支付方式的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部署,我市全面启动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进一步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
所谓DIP,就是按病种分值付费,是指利用大数据优势所建立的完整管理体系,发掘“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的共性特征对病案数据进行客观分类,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全样本病例数据中形成每一个疾病与治疗方式组合的标化定位,客观反映疾病严重程度、治疗复杂程度、资源消耗水平与临床行为规范水平。从宏观层面看,DIP适用于医保治理、基金监管、医院管理等领域。DIP不仅仅是一种支付方式,更是一种可用于评价、调控、激发医疗机构内生性动力的管理机制与治理模式。从微观层面看,DIP主要适用于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总费用的结算。
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建立适合医疗服务体系和医保管理能力的DIP付费体系,从而降低不必要的诊疗成本,减轻百姓看病负担。
医疗保险基金实施范围,包含统筹区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助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产生的应由统筹金支出的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实施范围,包含统筹区内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
DIP基于历史数据形成病种分值,对医疗机构实现标准化支付,将有利于推动分级诊疗,助力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现资源下沉;以“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作为结算方式,通过强化医保精细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过程控制和成本管理等,有助于医疗机构获得医保基金的结余奖励,减轻医疗机构资金运转压力;DIP的顺利实施要求医疗机构具备相应的信息能力,DIP的应用将会极大地促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实现医保结算清单的上传、过程监管、医疗质量管理等;DIP以科学合理的支付机制,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激发医疗机构全面、有效地控制成本,开展全成本核算,还有利于推动医院主动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做到诊疗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优化医疗服务费用结构,有利于提高医院经济效益。
我市将按照“夯实基础、模拟运行、实际付费”三步推进改革相关工作,预计2022年末,实现市域内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实际付费,到2024年末,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记者邹博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