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关于公示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政策的通知
津医保办发〔2019〕48号
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医院的收费行为,经专家论证,我们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政策进行了规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具体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自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为期三天。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与市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83576367,83575527(传真),联系人:文忠。
附件:规范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政策表
2019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