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保局“5个2”强力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
发布日期:2022-01-11信息来源:医药服务处
为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提高医保精细化管理水平。近日,安徽省医保局出台了《安徽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围绕全覆盖、建机制、打基础、促协同、强研究5个方面,提出了“5个2”共10条工作举措,强力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深入推进改革全覆盖。一是巩固完善14个统筹地区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成果;二是推进亳州市、池州市以及省直医保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在2022年底,完成统筹地区全覆盖任务。
(二)突出重点健全机制。一是建立完善改革病组(病种)、权重(分值)和系数等核心要素管理与调整机制,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评价与考核机制,相应技术评价争议问题发现、研究解决和结果反馈等机制;二是建立与省级统筹、门诊共济制度、基金监管等政策措施的协同推进机制。
(三)补齐短板夯实基础。一是注重专业能力提升及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一系列培训,提升医保队伍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二是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基础版本,推进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
(四)凝聚合力推进协同。一是督促指导各统筹地区全面做好国家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在定点医疗机构的落地工作,指导医疗机构落实信息系统改造及传输等各项改革要求;二是引导定点医疗机构提高病案质量,健全内部运行机制,提高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
(五)守正创新加强研究。一是确定省级示范点,充分发挥示范点引领作用;二是依托省医保研究院等高校智库、国家及省级DRG/DIP专家,开展各类与支付方式改革相关的政策研究。
通过3年的努力,到2024年底实现“四个全覆盖,建立1项新机制”:全省17个统筹地区全面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实现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基本建立全省统一、上下联动、内外协同、标准规范、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新机制。